为全面振兴“三大球”,进一步培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文化润疆工程,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2024年自治区文化润疆工作要点》《2024年自治区文化润疆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关于深入开展文化润疆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扩大足球、篮球、排球(以下简称“三大球”)人口规模和活动氛围为核心,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多元参与、市场运作”的格局,整合全区资源,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体育网络,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三大球”运动,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为体育强区和健康新疆作也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人权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承办单位:各地州、县市体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自治区体育局体训一大队、自治区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自治区足球协会、自治区篮球协会、自治区排球协会。
三、赛事安排及培训
(一)赛事安排:联赛旨在打造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联动的,男女参与的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
分县市赛、地区赛、分区赛和总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县市赛(7月—8月)。各乡镇、村利用农闲自行组织基层乡村“三大球”比赛,组织形式自定,不作硬性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县市赛,并派出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支进入地区赛。
第二阶段:地区赛(8月—9月)。各地(州、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地区赛,每个县(市、区)派出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支进入分区赛。
第三阶段:分区赛(10月)。分区赛北疆片区参与地州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博州、伊犁州,南疆片区参与地州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克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各地(州、市)组织选拔6支球队(“三大球”男子、女子各1支球队)参加分区赛,南北疆片区各项目取前4名进入总决赛。
第四阶段:总决赛(10月中旬—11月中旬)。
分区赛和总决赛的具体安排由自治区体育局群体处另行通知。(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竞赛规程见附件)
(二)培训安排:
1.足球培训时间:(7-12月)
足球培训内容:举办C级教练员培训班2期、D级教练员培训班6期,每期24人;举办E级教练员培训班6期,每期30人;举办一级裁判员培训班2期、二级裁判员培训班6期,每期24人;举办三级裁判员培训班6期,每期30人。
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自治区足球协会
2.篮球培训时间(7月-12月)
篮球培训内容:举办2期D级教练员培训班,3期E级教练员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学员为全疆各地州市基层教练员50名;开设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培训班各1期,每期培训裁判员各100名,邀请国内知名教练、裁判授课,疆内资质符合的教练及裁判讲师配合授课。
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体训一大队
配合单位:自治区篮球协会
3.排球培训时间(7月—12月)
排球培训内容:举办2期D级教练员培训班和2期E级
教练员培训班,每期培训班学员为全疆各地州市基层教练员50名,邀请国内知名教练授课。
牵头单位:自治区体育局体训一大队
配合单位:自治区排球协会
四、赛事时间与地点
(一)开幕式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4年8月17日
地点:和田地区洛浦县
(二)足球比赛分区赛时间与地点
北疆片区分区赛时间:2024年10月初
北疆片区分区赛地点:阿勒泰地区
南疆片区分区赛时间:2024年10月初
南疆片区分区赛地点:阿克苏地区沙雅县
(三)篮球比赛分区赛时间与地点
北疆片区分区赛时间:2024年10月初
北疆片区分区赛地点:乌鲁木齐市
南疆片区分区赛时间:2024年10月初
南疆片区分区赛地点:巴州库尔勒市
(四)排球比赛分区赛时间与地点
北疆片区分区赛时间:2024年10月初
北疆片区分区赛地点:伊犁州奎屯市
南疆片区分区赛时间:2024年10月初
南疆片区分区赛地点: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
(五)足球比赛总决赛时间与地点
赛事时间:2024年10月下旬
赛事地点:伊犁州伊宁县
(六)篮球比赛总决赛时间与地点
赛事时间:2024年11月中旬
赛事地点:喀什地区喀什市
(七)排球比赛总决赛时间与地点
赛事时间:2024年11月下旬
赛事地点:和田地区和田市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赛事举办地体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赛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与宣传、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部门协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赛事活动顺利举办。
(二)严格工作纪律。赛事举办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严禁借机向农民群众收费牟利。严格执行国家体育赛事有关工作要求,加强运动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赛事规则、赛场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确保不出现赛风赛纪问题。
(三)强化安全防范。依据《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办赛指南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参赛指引编制内容与评估指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评估技术导则》《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运营服务规范》四项标准要求,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和“一活动一方案”“分层分级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制,对赛事活动中易发生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制定针对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坚决防范安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落实常态化措施。
(四)加大活动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宣传赛事活动,形成全媒体传播矩阵。注重用群众喜闻乐见、接地气的方式做好赛事推广,引导农民积极参与,讲好文化润疆的体育故事,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支持,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做好组队报名。各地(州、市)级体育部门要按照竞赛规程有关参赛要求,于赛前25天完成地(州、市)级代表队组队和球员资格初审工作。
(六)及时统计总结。各地(州、市)级体育部门要做好赛事场次、参与人次、媒体报道等数据统计工作,并及时总结本地县市赛开展情况及成果经验,于12月15日前报自治区体育局。
附件1: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足球项目竞赛规程
附件2: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篮球项目竞赛规程
附件3: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排球项目竞赛规程
附件4: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自治区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1:
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足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人权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足球运动管理中心、自治区足球协会
二、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十一人制足球赛
三、参赛要求
参加分区赛和总决赛的地(州、市)级代表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组队要求
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员(分区赛教练员须具备D级以上资格,总决赛教练员须具备C级以上资格),最多可报20名运动员。
(二)球员资格要求
1.参赛队员必须有当地户籍,身份证住址不在所代表队伍当地户籍,需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缴存至少半年暨报名截止前);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197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曾在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女子超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女子甲级联赛、中国足球协会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中注册过的球员退役不足2年不得参赛(暨注册期在2022年1月1日截止)。中国足协、新疆足协违纪大名单中的队员不得报名。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将取消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2.参赛队伍运动员大名单注册:各参赛队伍需在报名时,同步提交队伍运动员大名单,并注册到中国足协社会足球信息化平台(www.lyzg90.com)。大名单可注册24人,各承办单位需在开赛前至少7个工作日完成资格审核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大名单一经公示,不可更换,中国足协社会足球信息化平台将自动在公示结束后关闭大名单注册通道。未及时完成大名单注册及公示的队伍和运动员,不得参加分区赛、总决赛;
3.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报告(含心电图)。
4.涵盖所参赛项目和全部比赛期间(包括出发和返程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理赔额度不低于30万)。
5.代表队全体人员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比赛用球及服饰
1.各参赛队必须准备深、浅两套统一、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
2.比赛服必须印有明显的号码,其中:上衣背后的号码高25-35厘米,胸前小号码高10-15厘米,短裤左腿前面的号码高10-15厘米;
3.服装不符合规定或无号、重号的运动员均不得上场比赛;
4.比赛运动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一致,并在各阶段比赛中不得更改号码,不得无号,否则不得上场比赛;
5.守门员可以穿长裤,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和裁判员;
6.比赛运动员上衣内衣应是单色,且与衣袖主色一致,或包含与衣袖完全一致的图案和颜色;内衬裤/紧身裤应与短裤主色或短裤底部颜色一致;同队场上队员应颜色统一;
7.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8.违背上述服装规定的参赛运动员,不得上场比赛;
9.运动员上场允许穿着碎钉及AG钉足球鞋,禁止穿钢钉、长钉足球鞋;
10.男子、女子比赛用球均为5号足球。
四、竞赛委员会
(一)新疆足球协会负责监督本次竞赛工作。
(二)各参赛队对竞赛的申诉,应按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时间内向竞赛委员会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批、并经当地足协认可的申诉报告,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予受理。申诉费作为赛事组委会及新疆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调查取证工作的费用。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端正赛风赛纪,各参赛单位须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自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对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经费
(一)参赛单位每队报到时需缴纳纪律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现金),否则不允许参赛,如无违反赛风赛纪纪律和破坏公物现象,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二)参赛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裁判长、技术代表、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相关费用由各承办单位承担。
(四)比赛安保、场地租金等相关费用由各承办单位承担。
六、竞赛办法
(一)规则
参照中国足球协会审定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执行。
(二)赛制
1.第一阶段比赛:县市赛。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县市赛,每个县(市、区)派出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支进入地区赛。
2.第二阶段比赛:地区赛。各地(州、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地区赛,每个县(市、区)派出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支进入分区赛。
3.第三阶段比赛:分区赛。分区赛北疆片区参与地州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博州、伊犁州,南疆片区参与地州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克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各赛区抽签后,先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后进行交叉淘汰赛。北疆片区、南疆片区的男子组、女子组前4名进入总决赛。
4.第四阶段比赛:总决赛。北疆片区、南疆片区晋级的8支男子代表队、8支女子代表队分别依照南北分区赛成绩交叉进位,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加附加赛的办法进行决出1-8名排位赛。
七、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按照名次对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同时对前3名颁发奖牌、奖杯。设道德风尚奖(未违反赛风赛纪的队伍)、优秀组织奖(承办单位)
(二)个人奖
设最佳教练员、总决赛最佳球员奖、最佳射手、最佳门将、最佳阵容。
八、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篮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人权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篮球协会
二、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五人篮球赛
三、参赛要求
参加分区赛和总决赛的地(州、市)级代表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组队要求
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教练员,不超过12名球员。
(二)球员资格要求
1.参赛队员必须有当地户籍,身份证住址不在所代表队伍当地户籍,需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缴存至少半年暨报名截止前);年龄在18至50周岁之间(197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曾在中国篮球协会CBA、WCBA、NBL联赛注册过的球员退役不足2年不得参赛(暨注册期在2022年1月1日截止)。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将取消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2.二甲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报告(含心电图)。
3.涵盖所参赛项目和全部比赛期间(包括出发和返程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理赔额度不低于30万)。
4.代表队全体人员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
(三)比赛用球及服饰
1.每队须准备深色、浅色比赛服各一套,前后均印有阿拉伯数字0、00、1-99号的清晰号码。参赛队员号码须与报名表号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号码,并按照《中国篮球协会参赛运动队名称和比赛服装规范》有关规定以及《篮球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2.男子比赛用球为7号篮球,女子比赛用球为6号篮球。
四、竞赛办法
(一)规则
参照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篮球规则解释》执行。
(二)赛制
1.第一阶段比赛:县市赛。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县市赛,每个县(市、区)派出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支进入地区赛。
2.第二阶段比赛:地区赛。各地(州、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地区赛,每个地(州、市)派出男子、女子代表队各1支进入分区赛。
3.第三阶段比赛:分区赛。分区赛北疆片区参赛地州为: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博州、伊犁州;南疆片区参赛地州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克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各赛区抽签后,先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后进行交叉淘汰赛。北疆片区、南疆片区的男子组、女子组前4名进入总决赛。
4.第四阶段比赛:总决赛。北疆片区、南疆片区晋级的8支男子代表队、8支女子代表队分别依照南北分区赛成绩交叉进位,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的办法进行决出1-8名排位赛。
五、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按照名次对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同时对前3名颁发奖牌、奖杯。设道德风尚奖(未违反赛风赛纪的队伍)、优秀组织奖(承办单位)。
(二)个人奖
设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员每支队伍各1名,总决赛最佳教练、总决赛MVP(最有价值球员)、得分王、三分王。
六、竞赛委员会
(一)新疆篮球协会负责监督本次竞赛工作。
(二)各参赛队对竞赛的申诉,应按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时间内向竞赛委员会提交由代表队领队签批、并经当地篮协认可的申诉报告,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予受理。申诉费作为赛事组委会及新疆篮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调查取证工作的费用。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七、资格审查
为端正赛风赛纪,各参赛单位须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自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对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经费
(一)参赛单位每队报到时需缴纳纪律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现金),否则不允许参赛,如无违反赛风赛纪纪律和破坏公物现象,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二)参赛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裁判长、技术代表、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相关费用由各承办单位承担。
(四)比赛安保、场地租金等相关费用由各承办单位承担。
九、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排球项目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人权局、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
主办单位: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排球协会
二、竞赛项目
男子、女子六人排球赛
三、参赛要求
参加分区赛和总决赛的地(州、市)级代表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组别
1、男子组
2、女子组
(二)赛制
分区赛和总决赛分为小组单循环赛和交叉淘汰赛决赛两个阶段。小组单循环采用《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1、县市赛: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选拔赛,每个县选派男、女子组各1支代表队参加地区赛。
2、地区赛:各地(州、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比赛,每个地(州、市)选派男、女子组各1支代表队参加分区赛。
3、分区赛:南北分区赛中男、女子组获得前四名的代表队进入总决赛。
(1)北疆片区: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昌吉州、博州、伊犁州。
(2)南疆片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巴州、克州、吐鲁番市、哈密市。
4、总决赛:南北赛区共有男子组8支代表队,女子组8支代表队参加总决赛。
(三)积分办法
1、每场比赛实行三局两胜制。第1、2局采用25分制,比赛结果为1:1时,进行决胜局比赛,第3局(决胜局)采用15分制,领先2分为获胜。
2、局分2:0胜者得3分,负者得0分,2:1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计算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再计算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Z值仍然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名次。
(四)球队的组成
1、每支球队允许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2、队伍名称允许使用中文、阿拉伯数字和英文三种格式,但得超过八个中文字,或三个英文单词。
(五)参赛资格
1、参赛队员必须有当地户籍,身份证住址不在所代表队伍当地户籍,需开具社保缴费证明(缴存至少半年暨报名截止前);年龄在24至45周岁之间;曾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超级联赛注册过的球员退役不足2年不得参赛(暨注册期在2022年1月1日截止)。以上要求如有违反,将取消所在队伍参赛资格。
2、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报告(含心电图)。
3、涵盖所参赛项目和全部比赛期间(包括出发和返程在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单(保险理赔额度不低于30万)。
4、各参赛代表队全体人员报到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四、竞赛规则与特色规则
(一)竞赛规则
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排球竞赛规则2021-2024》。
(二)特色规则
比赛不设自由人。
每局六人次换人。
男子网高2.35米,女子网高2.20米。
每队每天最多进行3场比赛。
(三)比赛器材
使用室内六人制排球标准网架及裁判台。比赛用球为米卡莎V200W。
(四)比赛服装
运动员至少备有两套深、浅两种不同颜色的比赛服,比赛服装号码(1-20号)和队长标志应符合规则规定的位置和尺寸,上衣号码必须在身前和身后中间位置,身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身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队长上衣胸前号码下应有一条与上衣颜色不同的长8厘米、宽2厘米的带状标志,不符合者不予参赛。
(五)服装广告
允许各参赛队在各自队服上印刷广告,但广告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符合规定的位置和尺寸;与赛事组委会确定的排它性赞助商、合作伙伴不属于同一类别,不符合者不予参赛。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各组别前三名代表队运动员颁发奖牌和获奖证书,前八名代表队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
(二)本次比赛参赛人数在9队(含9队)以上录取前八名,9队以下减1录取,不足4队不录取。
(三)赛会设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道德风尚运动队奖。由赛事组委会组织评选。
六、赛事管理委员会
(一)新疆排球协会负责本次赛事技术人员和裁判员的选派,并管理和监督本次竞赛工作。
(二)各参赛队对竞赛的申诉,应按竞赛规则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申诉程序向赛区仲裁竞赛委员会提交相关申诉佐证材料,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予受理。如胜诉,则退还申诉费;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七、违纪违规的处罚
(一)为端正赛风赛纪,各参赛单位须对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自查,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发生。对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行为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比赛中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如出现辱骂裁判、对方、观众等,以及打架斗殴等情况者,取消参赛资格,并按《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予以处罚。
(三)规定比赛时间开始15分钟后参赛队未到或上场队员整容不整齐均按弃权处理弃权两场以上者,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四)凡违反《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责任书》相关规定者,一经查实取消该队全部比赛成绩,并对派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八、经费
(一)参赛单位每队报到时需缴纳纪律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现金,否则不允许参赛,如无违反赛风赛纪纪律和破坏公物现象,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二)参赛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技术官员、技术代表、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相关费用由各承办单位承担。
(四)比赛安保、场地租金等相关费用由各承办单位承担。
九、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4:
新疆是个好地方·2024年新疆群众“三大球”联赛自愿参赛责任书
1.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他不适合相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比赛。
2.我充分了解比赛期间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3.我本人愿意遵守比赛的所有规则和规定;如果本人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比赛。
4.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非组委会过失导致的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5.我本人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和送医治疗,急救和治疗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6.我本人遵守反兴奋剂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兴奋剂检查,绝不购买、携带、使用违禁药品和营养品。
7.本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领队: 教练:
全体运动员:
2024年 月 日